“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一定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做好环境修复治理工作……”近日,信阳市浉河区某矿业公司负责人对浉河区检察院检察长吕钺说。
今年4月,浉河区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该区某矿业公司开采石料时存在非法占地现象。该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调查程序发现,该矿业公司早在2018年8月份就被相关职能部门处罚,要求将非法占用的林地于30日内恢复原状,但企业一直未予恢复。
浉河区检察院遂依法向该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限期履行恢复原状的处罚内容。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职调查和处理,对责任企业进行处罚,同时责令改正,要求违法单位限期恢复当地的生态环境。
近日,检察官对该矿业公司跟踪调查回访,发现涉案的矿山环境修复和治理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