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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全面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15 11:33  来源:百家号  浏览次数:63
核心提示: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其总体目的是通过矿山生态恢复,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因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近日,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本栋、副局长马志军和党组成员李华春带领相关科所负责人对我市南部山区石材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实地督导。李局长带队先后到天瑞集团芦庄矿区、王宗店矿区和贾峪镇、崔庙镇、刘河镇辖区石材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不仅查看各企业厂容厂貌,还走到每个企业恢复治理区域,实地查看恢复治理面积、质量和整体进度情况,并对每个企业治理工作进行现场指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出治理整改要求。

目前全市石材企业均开展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但存在问题较多,企业负责人重视不够,有应付现象,治理工作进度不一,部分企业的治理面积、覆土层厚度均达不到要求等。实地督导结束后,李本栋局长对南部山区石材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求治理面积不足、覆土层不达标的石材企业,限期按照治理标准整改到位。

二、要求厂区、办公区、进厂道路卫生进行全面打扫,不定时洒水降尘,并安排专人保洁,彻底清除厂区内杂物、废旧机械等物品,优化厂区环境。

三、要求驻矿人员按照整改要求,紧盯死守,现场督促企业进度,监督企业全力以赴开展恢复治理工作。如果发现企业工作不力、进度缓慢,或持观望态度的,立即上报局领导,局领导应及时约见企业负责人,限期整改,对不按时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企业立即停产,督促矿山主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截止目前荥阳市石材企业累计平整土地240多亩,填土方13.5万余立方米。(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王 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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