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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在人员密集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情况下必须戴口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1 17:14  来源:新民晚报  浏览次数:83
核心提示:今天下午,北京召开第158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通报,7月21日0时至15时,北京市报告出院病例1

今天下午,北京召开第158场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高小俊通报,7月21日0时至15时,北京市报告出院病例17例,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密切接触者。

6月11日至7月21日15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35例,已出院248例,占74%,现有在院87例,无危重病例、重症病例,无疑似病例,尚在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9人。

高小俊指出,7月20日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至三级,虽然当前防控形势持续趋稳向好,但大考还未到交卷时,需要继续落实“三防”“四早”“九严格”要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不放松,认真落实四方责任,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每个人都要做好自身防护,把疫情期间形成的好习惯、好做法融入个人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是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也越来越成为大家良好的生活习惯。

当前天气炎热,有的市民朋友不戴口罩或者没有科学佩戴口罩。在此,提醒市民朋友在当前形势下,不但要适时佩戴口罩,还要科学佩戴口罩。

一是科学佩戴口罩。

要随身携带口罩,从事医疗卫生、公共服务等高风险暴露人员;前往医院就诊、住院人员、陪护探视人员;有发热或患呼吸道感染疾病的患者、接触其他人员以及外出时;与他人1米内近距离接触、在人员密集、封闭拥挤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情况下必须佩戴口罩。

二是正确佩戴口罩。

佩戴口罩前应洗手保持手卫生,分清口罩的正、反面,保持深色面朝外,金属条鼻夹在上,口罩要覆盖口、鼻、下颌,鼻梁金属条要紧贴鼻梁,使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关键是全部遮盖口鼻处。不要为了说话、饮食方便,将口罩拉至下颌、脖颈等位置,也不要将口罩挂在手臂上,使口罩内层受到污染,失去防护效果;如果必须摘口罩,可直接摘下整个口罩,对折后妥善保存,需要时及时佩戴。

三是更换处理口罩。

口罩在弄湿或弄脏后应及时更换。口罩废弃后不要随地乱扔,应投放到垃圾收集处。对于可重复使用的口罩请按使用说明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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