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扩大养殖保险,开展除奶牛、生猪以外的其他畜禽品种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家禽、兔、马驼驴等特色险种保险。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新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从财政、金融、环保和其他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畜牧业发展支持政策。
6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畜牧兽医局了解到,他们对政策进一步细化梳理落实,其中的一大亮点是,为提高畜牧业保险保障能力,将扩大养殖保险,开展除奶牛、生猪以外的其他畜禽品种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逐步申请将肉羊生产畜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家禽、兔、马驼驴等特色险种保险。
此外,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方面,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安排的乡村振兴发展资金、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等,将加大对畜牧业的支持力度。同时,支持重点涉牧企业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等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依托股权交易中心培育涉牧企业,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和融资。
在用水用电政策方面,要落实好饲草料种植、畜禽规模养殖、畜禽屠宰、畜产品初加工(不含肉类熟制品加工)业等用水用电价格政策;对在农村建设的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企业保鲜仓储设施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