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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设丝网防鸟啄蓝莓 宣城一公司误杀几十只鸟挨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0 15:12  来源:潇湘晨报  浏览次数:89
核心提示:据新安晚报报道,一农业开发公司在蓝莓种植园区布设丝网,以防小鸟啄食蓝莓果实。但丝网却令50 只鸟被缠绕致死,其中48 只还属“

据新安晚报报道,一农业开发公司在蓝莓种植园区布设丝网,以防小鸟啄食蓝莓果实。但丝网却令50 只鸟被缠绕致死,其中48 只还属“三有名录”鸟类。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昨天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这起涉生态环境保护损害赔偿公益诉讼案已调解结束,作为被告,涉案农业开发公司被要求于6月1日前一次性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14400元。

据介绍,涉案农业开发公司在泾县琴溪镇投资经营了一个蓝莓种植基地。2019年5月,为防止小鸟啄食蓝莓果实,该公司安排工人在蓝莓种植园产果区域布设丝网。2019年6月9日,泾县森林公安局马头森林派出所调查发现,该公司蓝莓种植园中布设的丝网上缠绕着鸟类死体50只。

经鉴定,查获的50只鸟类死体中,有48只名列《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另有2只为无危物种。根据国家林业局相关规定,死亡的48只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鸟类的基准价值均为300元,该公司应当承担赔偿野生鸟类资源损失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4400元。另查明,我省鸟类禁猎期为每年2月1月至9月30日。

宣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涉案农业开发公司在禁猎期大面积布设丝网,导致48只“三有名录”上的野生鸟类被丝网缠绕死亡,妨碍了野生动物的繁衍,破坏了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该公司应承担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的民事责任。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昨天从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查明,涉案农业开发公司对当地的村集体经济增收、村民就业和增收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充分保护生态环境,同时兼顾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多次走访企业、查看现场,多方协调共商补救措施,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目前,14400元生态环境修复费已赔偿到位,并且该农业开发公司对防护丝网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实现了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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